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试行)》(新教规〔201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和学院评审工作组评议,班级公示和院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初审,现将新疆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普通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名单予以校级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或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月17日
学校监督电话:0991-4112263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普通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xls
新疆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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