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及学生工作项目管理办法》(新师党发〔2023〕71号)、《关于申报遴选首批新疆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新师学工[2023]111号)相关工作要求,经主持人申报、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综合评议等环节,拟成立“学思享”辅导员工作室等19个首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详见附件)。
公示期3天(11月27日-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
联系人:刘博
联系电话:0991-4112261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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