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三批第二巡察组巡察学生处工作的公告

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三批第二巡察组巡察学生处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16 浏览次数: 175

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三批第二巡察组巡察学生处工作的公告

巡察公告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校内巡察工作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第三批第二巡察组将于2020年11月16日起对学生处开展为期10天的巡察。

巡察内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落实”,深入查找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生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情况,落实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情况,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发挥组织领导和保证监督作用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生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部门党组织建设情况。检查围绕落实巡视、主题教育、审计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学生处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巡察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进行民主测评、列席有关会议、受理来信来访、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

巡察期间,如有问题反映,可直接投入巡察组设立的意见箱,或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巡察组工作电话:18690213271

(电话接听时间:10:00-13:00;16:00-19:00)

巡察组工作邮箱:840492581@qq.com

巡察组办公地点:文科一号楼326会议室

 

特此公告。

  

 

中共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第三批第二巡察组

2020年11月16日

 


Copyright © 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昆仑校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邮编:830054)

文光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邮编:830013)

温泉校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 (邮编:83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