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补充评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经过学生自主申请、班级和学院评议工作组和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与公示,并报学生处审核,现将《新疆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补充评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或学生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0日-12月24日
联系电话:4112263
关于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补充评定名单公示2019.12.20).xlsx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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