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疆师范大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新疆师范大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1 浏览次数: 198

学生处勤字〔201718

  

各学院

接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通知,我校今年继续设立“叶圣陶奖学金”,用来奖励全日制师范专业的本科优秀在校生,鼓励他们走上教师岗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有关通知要求,本次评选工作按照《新疆师范大学2017“叶圣陶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执行。现将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专业三年级或四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师范生(包括定向免费师范生)。

二、评选名额

17人。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三、奖励标准

3000//学年。

四、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

详见《新疆师范大学2017“叶圣陶奖学金”评选细则》。“叶圣陶奖学金”申请人不得与 20173月已评选的“明德奖学金”获得者重复,但不影响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一等助学金以及校级奖学金。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新疆师范大学2017“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正反打印。

2、奖励证书复印件,请各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审核原件,在复印件上书写“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3、《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4、学生成绩单:2016-2017学年成绩单一式一份,需通过教务系统打印,由教学秘书手写班级排名并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5、《新疆师范大学2017“叶圣陶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报送要求

1、以上材料需按照附件中样表格式报送。

2、每份材料的右上角请用铅笔标注:学院序号(暨附件2上的学院序号)-推荐候选人序号\号段(见附件2上的推荐候选人序号或候选人号段)-材料序号(见“(一)报送材料内容的序号”)。示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张三同学的学生成绩单“1-1-4”;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候选人汇总表“1-(1-2)-5”。

3、纸质版材料均为A4打印,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温泉校区资助管理科孙宁老师处(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49室);电子版材料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学生处 孙宁”用户名。

4、学院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71018日13:00前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叶圣陶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叶圣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doc

附件4: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doc

附件5: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叶圣陶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xls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10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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