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于田县 策勒县生源学生为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的通知

关于推荐于田县 策勒县生源学生为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1 浏览次数: 126

学生处勤字[2017]10

各学院:

经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办公室研究决定,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将对我校于田县、策勒县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本次推荐的候选学生经新长城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获得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的资助。为做好此次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条件

生源地为于田县、策勒县且家庭经济困难的2017级本科学生(含2016级预科结业学生,不含2017级预科生)。

二、资助人数

资助名额:25名。因我校符合评选生源地要求的学生有限,本次评选采取差额推荐方式,各学院名额见附件4。根据我校在校生学籍信息统计,部分学院无户籍在于田县、策勒县学生,未分配推荐名额,后若经核实,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单独联系学生处确定推荐人数,最终与其他学院推荐候选人统一进行差额评选。

三、资助金额

1840元//学年,资助年限1年。

三、报送材料(电子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压缩包发送)

    1、《书面申请书》:手写,一式两份。申请书要求:申请书称谓为中国扶贫基金会;内容:自我介绍、家庭地址(具体到村镇楼号)、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对新长城的理解及自己的人生理想。

2、《班级点评》(附件5):打印版,A4纸正反打印。由三名班委和两名宿舍成员对参评学生作出鉴定,至少200字,请注明总字数,并手写签字。鉴定内容:参评学生的宿舍生活状况、奢侈品拥有、使用情况、日常消费及表现情况。

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附件1):内容不可为空,填写后打印,签名处手写;正反面A4纸张打印;纸质版二份,同报电子版。纸质申请表中“院系意见”处须学院主管领导签署“同意推荐”字样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打印版))》(附件2):纸质版一份,同时报电子版;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评选取用差额推选方式,学院推荐后,经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推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2、纸质版材料均需要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候选人编号”;电子版材料命名规则:“候选人编号-学院-候选人姓名-材料名称”。

3、学院要督促受助学生给捐赠人写信,每位受助学生每学年至少写两封信(一封在收到资助款后一周内写,另一封在第二学期开学时写,同时附上成绩单),信件先交至学院,后由学生处统一寄发。

4、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温泉校区资助管理科陈雪莲(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49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压缩包方式,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学生处 陈雪莲”用户名。

4、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在学院进行公示。

5、学院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79月25日12:00。

  

附件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2: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打印版.xls

附件3: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电子版.xls

附件4:2017级于田县、策勒县生源学生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推选学生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5:班级点评.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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